呼吸治療師法 第 16-14 條(保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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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呼吸照護所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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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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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1000527 增訂)
居家呼吸照護所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立法理由本條新增,並照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持有名詞
(1000527 增訂)
本條新增,並照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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