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生公會,其組織準用本章驗光師公會之規定。
重點摘要驗光人員法第 40 條規定驗光生公會之組織準用驗光師公會規定,章程、監督、懲戒整章照用。
Q · 驗光生公會跟驗光師公會的規定一樣嗎?
組織規定幾乎一樣,第40條準用整章
依驗光人員法第 40 條,驗光生公會之組織準用本章(第 4 章)驗光師公會之規定。也就是章程必載事項(第 36 條)、遵守全國聯合會決議義務(第 37 條)、主管機關監督處分(第 38 條)、會員懲戒(第 39 條)等,驗光生公會一字不差照用。資格雖有高低,公會治理規則兩邊相同。
驗光生和驗光師只差一個字,但這是兩種不同等級的資格:驗光師考試門檻較高、業務範圍較廣,驗光生較窄。你可能會以為,比較資淺的驗光生,他們的公會規矩會比較鬆。第40條打掉這個假設:驗光生公會的組織「準用」本章驗光師公會的規定,意思是前面講的章程必載事項(第36條)、遵守聯合會決議的義務(第37條)、被主管機關監督處分(第38條)、懲戒會員(第39條),驗光生公會一字不差地照用。所以如果你是驗光生、加入了驗光生公會,你的權利義務和驗光師會員幾乎一模一樣。資格有高低,但公會這套遊戲規則,兩邊玩的是同一份劇本。
驗光人員法第 40 條為準用性規範,規定驗光生公會之組織準用同法第 4 章關於驗光師公會之規定,使兩種公會在章程、監督與懲戒等組織治理層面適用同一套法律框架。
組織規定幾乎一樣。驗光人員法第40條明定驗光生公會之組織準用驗光師公會規定,故章程必載事項、對聯合會的遵守義務、主管機關監督處分、會員懲戒均通用。要找驗光生公會規則,直接看第36到39條。
一樣。因第40條準用,驗光師公會懲戒會員的第39條(須依章程、經合議機關決議)對驗光生公會同樣適用,享有相同程序保護,不因資格較低而少一層保障。
準用是一種立法技術,指把另一套既有規定整體比照適用過來,屬整章打包適用而非選擇性套用,目的在於避免逐條重複立法。
組織規定幾乎一樣,第40條準用整章,章程、監督、懲戒均通用。
準用性規範,使驗光生公會組織比照驗光師公會規定。
把既有的一套規定整章比照適用過來,屬整體移植非選擇性套用。
準用第36條十一款必載事項,包含名稱、宗旨、組織、會員權義等。
不必找專屬條文,直接看本法第36到39條即為答案。
準用第39條,須依章程並經理事會、監事會或會員大會決議。
準用第38條,主管機關得警告、撤銷決議、整理或限期改善。
對照驗光人員法第4章第36至39條,逐條替換主體即適用。
資格門檻與業務範圍不同,但公會組織治理規則因準用而相同。
| 項目 | 驗光師 | 驗光生 |
|---|---|---|
| 資格門檻 | 專科以上視光/驗光系畢業+考試及格 | 高中職以上相關科系+考試及格 |
| 業務範圍 | 較廣(含一定條件之低度數驗光) | 較窄 |
| 公會組織規則 | 第36至39條 | 第40條準用第36至39條,內容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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