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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藥事法 第 78 條

  1. 1.經稽查或檢驗為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除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外,並應為下列處分: 一、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及頂替使用許可證者,應由原准機關,廢止其全部藥物許可證、藥商許可執照、藥物製造許可及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偽藥、禁藥者,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其公司或商號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品名稱及違反情節;再次違反者,得停止其營業。 三、製造、輸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劣藥、不良醫療器材者,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其公司或商號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物名稱及違反情節;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得廢止其各該藥物許可證、藥物製造許可及停止其營業。
  2. 2.前項規定,於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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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藥事法第 78 條規定偽劣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的行政處分,製造輸入偽禁藥最重廢止全部許可證與公司登記,未經核准醫療器材準用之。

Q · 藥廠被查到偽藥會被怎麼處分?

依藥事法第 78 條,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者,由原核准機關廢止全部藥物許可證、藥商許可執照、藥物製造許可及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販賣偽藥、禁藥者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公司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再犯得停業;劣藥及不良醫療器材視情節,重大或再犯得廢證並停業。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準用第一項全部處分。

白話解讀

你以為政府抓到偽藥就是「沒收銷毀、罰錢了事」?這條告訴你的是更狠的一招:直接讓你「公司消失」。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的廠商,原核准機關會廢止你的「全部」藥物許可證、藥商許可執照、藥物製造許可,連公司、商業、工廠的登記事項都一起廢掉。換句話說,這不是罰款,是吊銷你做這一行的所有資格。販賣端則是另一套打法:先公告你的公司名、地址、負責人姓名和違規情節,讓你在業界永遠留下紀錄,再次違規才停業。劣藥和不良醫療器材則看情節,重大或再犯就廢證+停業。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二項:未經核准就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全部準用。也就是說,地下醫材跟劣藥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定性

藥事法第 78 條為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的行政處分總則,依違規型態分三級:製造輸入偽禁藥採廢止全部許可證與公司登記之最重手段;販賣端採公告加再犯停業;劣藥與不良醫療器材視情節調整。第二項將未經核准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準用第一項,封堵新興醫材的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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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是藥局,賣到偽藥但自己也不知道是偽藥,會被公告嗎?

第二款處罰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偽藥、禁藥者,行政處分不像刑事責任以明知為要件,只要客觀上在販賣或陳列就可能被處分。進貨時保留完整來源證明(含上游廠商許可證影本),萬一出事可證明已盡查證義務,爭取較輕處分或免罰。

Q2未經核准的醫療器材,處分差別到底在哪?

第二項把第一項全部準用,等於未經核准製造輸入醫材的處分完全比照偽藥、禁藥,包括廢藥物許可證、製造許可及公司商業工廠登記,不是補件就好。醫材分類在第 13、14 條,等級不同核准程序不同,先確認產品屬於哪一級再決定取得許可的路徑。

Q3被公告之後,公司還能繼續做別的生意嗎?

公告本身不會強制倒閉,但廢止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登記事項若屬全部廢止,等於公司主體消滅須重新設立。實務上情節重大的偽藥案件常見全部廢止,輕微案件可能只廢部分。與衛生局溝通時主動切割製造端與其他業務,爭取只廢與違規相關的部分登記,可保住其他合法業務。

Q4藥事法 78 條是什麼?

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的行政處分總則,依違規型態分三級裁罰,第二項準用至未核准醫材。

Q5製造偽藥跟販賣偽藥處分差在哪?

製造輸入端廢全部許可證與公司登記;販賣端先公告違規情節,再次違反才得停業,兩者輕重差距極大。

Q6什麼叫廢止全部登記事項?

原核准機關終止藥物許可證、藥商執照、製造許可及公司商業工廠登記,等於公司主體消滅須重新設立。

Q7藥事法 78 條跟 82、83 條刑責差在哪?

78 條是行政處分(廢證、公告、停業),82、83 條是製造販賣偽禁藥的刑事責任,可同時併行追究。

Q8藥商被查獲偽藥怎麼辦?

封存資料不銷毀 → 確認被認定類型 → 陳述意見期間舉證來源與品管 → 評估主動回收 → 30 日內訴願。

Q9怎麼降低被認定的情節嚴重度?

依第 80 條主動通知並回收、提出品管 SOP 與來源證明,爭取從廢全部改為廢部分登記。

Q10對處分不服怎麼救濟?

於處分書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訴願,公告一旦發布難以撤回,宜先委任熟悉藥事法律師。

Q11進口醫療器材要走哪條取得許可?

先依第 13、14 條確認醫材等級,不同級別核准程序不同,取得許可後才能製造輸入,避免被準用偽禁藥處分。

Q12偽藥 vs 劣藥處分哪個重?

偽藥(含禁藥)製造輸入端直接廢全部許可證;劣藥僅視情節公告,重大或再犯才廢證,偽藥明顯較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医薬品医療機器等法(薬機法)第55条・第84条等(無承認医薬品の製造販売禁止と罰則)— 框架對應
🇰🇷 韓國약사법 제62조 등(위조·불량 의약품 제조·판매 금지)— 框架對應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訂,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框架對應
🇩🇪 德國Arzneimittelgesetz (AMG) §§ 5, 95(bedenkliche Arzneimittel, Strafvorschriften)— 框架對應
🇫🇷 法國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 art. L5421-1 et s.(médicaments falsifiés)— 框架對應
🇺🇸 美國FDCA, 21 U.S.C. §§ 331, 333(prohibited acts; adulterated/misbranded drugs)— 框架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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