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諮詢機構,應依法令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施、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對於營養師法第25條,依法令或主管機關通知提出報告之情形,可以舉例營養諮詢機構應依衛福部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衛生福利部對其人員、設施、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各級營養師公會主管機關為社會行政主管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衛生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立法理由規定營養師公會之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之指導、監督機關。
營養諮詢機構,應依法令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施、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加強對營養諮詢機構管理,維持其服務品質,保障諮詢人權益,爰參酌醫療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訂之。
規定營養師公會之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之指導、監督機關。
一、本條新增。 二、為加強對營養諮詢機構管理,維持其服務品質,保障諮詢人權益,爰參酌醫療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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