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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傳染病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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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
第 2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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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各級政府機關應加強當地上、下水道之建設,改良公廁之設備與衛生,宣導私廁之清潔與衛生;必要時,得施行糞便等消毒或拆除有礙衛生之廁所及其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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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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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防治體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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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傳染病預防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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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防疫措施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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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檢疫措施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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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罰則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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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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