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傳染病防治法 第 26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傳染病通報流程、流行疫情調查方式,並建立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預警及防疫資源系統;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傳染病防治法第 26 條為台灣公衛預警系統的法律地基,課予中央主管機關建置傳染病通報流程、疫情調查方式與監視預警系統三項法定義務。

Q · 台灣疫情監測系統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6 條,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應訂定傳染病通報流程、流行疫情調查方式,並建立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預警及防疫資源系統。注意「應」字代表這是法定義務而非政策選擇,疾管署的 NIDSS 監視通報系統、國際疫情資訊網等都是依本條建置;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子法層級處理具體通報時限、查閱權限與個資保護。

白話解讀

COVID-19 期間,每天下午兩點的疫情記者會幾乎是全民共同記憶。確診數從哪裡來、警戒分級依據是什麼、哪些國家被列為高風險,這套運轉全國目光的系統不是憑空出現的。它的法律地基就是這條:衛福部「應」訂定傳染病通報流程、流行疫情調查方式,並建立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預警、防疫資源系統。注意是「應」字,這是法定義務,不是政策選擇。也就是說,台灣疾管署的疫情監測系統(如 NIDSS、SARS 後建置的監視網絡)不是行政部門想做才做,是法律強制要求建立的基礎建設。第二句話則是授權條款: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這就是「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的法源。這條看起來很組織法,但它的政策意義是:疫情透明度、公衛預警能力、資訊公開這些 COVID 後變成熱門詞彙的東西,都從這條長出來。

法律定性

傳染病防治法第 26 條為台灣公衛監測預警制度的組織法基礎,課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傳染病通報流程、流行疫情調查方式並建置監視、預警及防疫資源系統三項法定義務,同時授權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本條是疾管署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NIDSS)、即時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與國際旅遊與健康資訊網的法源依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在哪裡可以查到台灣疫情監測的官方資料?

依本條建立的系統,主要公開管道是疾管署的「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NIDSS)」和「即時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每週公布法定傳染病統計、地理分布、年齡分布。國際旅遊疫情資訊則在「國際旅遊與健康資訊網」。內行人提示:查疫情風險時,加查 WHO 和美國 CDC 的對應頁面,三方比對才能避免單一資料源偏差。

Q2醫師沒有通報傳染病會怎樣?

依本條授權的實施辦法,法定傳染病有明確的通報時限(第一類24小時內、第二類24小時或一週內等)。違反通報義務,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及罰則章節(第64-67條),可處罰鍰並可能影響醫師專業評鑑。內行人提示:通報義務的時效計算從「合理懷疑」開始,不是「確診」開始。等到確診才通報,可能已經錯過法定期限。

Q3傳染病防治法第 26 條規定什麼?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通報流程、疫情調查方式、監視預警系統與防疫資源系統,子法由衛福部訂定。

Q4NIDSS 是什麼?

疾管署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National Notifiable Disease Surveillance System),是本條建置的核心資訊平台。

Q5什麼叫流行疫情監視系統?

整合通報資料、實驗室檢驗、症狀監測等多元資料源,以統計閾值偵測異常並發布預警的公衛資訊系統。

Q6防疫資源系統包含哪些東西?

疫苗、抗病毒藥物、防護裝備、隔離病床、檢驗量能、機動防疫隊等整合調度。

Q7如何查到台灣官方疫情監測資料?

前往 NIDSS 網站選擇傳染病類別與時段,可下載週報;個案層級資料需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0 條申請。

Q8如何推動疫情資訊透明度政策?

切入點是本條授權的「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子法修改阻力遠低於法律本文。

Q9醫師如何履行傳染病通報義務?

依第 39 條與本條實施辦法,在法定時限內(第一類 24 小時、第二類 24 小時或一週)透過 NIDSS 通報。

Q10如何申請疫情監測的原始資料供研究?

向疾管署提出書面申請,附研究目的、IRB 證明與個資保護計畫,受個資法第 6 條特別規定限制。

Q11本條 vs 第 9 條(疫情資訊公開)差在哪?

本條是系統建置義務(內部架構),第 9 條是對外公開原則(外部發布),上下配套。

Q12本條 vs 第 39 條(醫師通報義務)差在哪?

本條是組織法(衛福部義務),第 39 條是個別義務(醫師義務),系統由本條建、資料由第 39 條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twusjpkr
公衛監測系統建置法源傳染病防治法第 26 條 + 實施辦法42 CFR Part 70-71 + NNDSS(National Notifiable Diseases Surveillance System)感染症法第 12 条至第 15 条감염병의 예방 및 관리에 관한 법률 제16조
通報義務啟動點合理懷疑(不需確診)Suspected, probable, or confirmed case診断時(疑似含む)진단 또는 의심 시
資料公開程度每週統計公開,個案資料受限MMWR 週報 + CDC FluView 公開度高感染症発生動向調査週報(IDWR)감염병포털 주간소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感染症の予防及び感染症の患者に対する医療に関する法律 第 12 条至第 15 条(届出、発生動向調査)
🇰🇷 韓國감염병의 예방 및 관리에 관한 법률 제16조(감염병 표본감시 등)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 17 條(傳染病監測制度)及第 18 條(疾控機構職責)
🇩🇪 德國Infektionsschutzgesetz (IfSG) § 4(Aufgaben des Robert Koch-Instituts)+ §§ 6-12(Meldepflicht)
🇫🇷 法國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 L3113-1 et R3113-1(surveillance des maladies à déclaration obligatoire)
🇺🇸 美國42 CFR Part 70-71 + 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 § 301(CDC NNDSS authorit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