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 第 21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屬於診斷關聯群之案件,其醫療費用高於上限臨界點或低於下限臨界點者,或經審查不適用診斷關聯群之案件,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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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21條,根據法源資訊,此條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屬於診斷關聯群之案件,其醫療費用高於上限臨界點或低於下限臨界點者,或經審查不適用診斷關聯群之案件,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舉例來說,如果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的醫療費用超過了診斷關聯群的上限臨界點或低於下限臨界點,或者經過審查後不符合診斷關聯群的標準,就需要按照第19條的規定來處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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