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產機構應將其開業執照、收費標準及其助產人員證書,揭示於明顯處。
從提供的內容中並未找到與助產人員法第20條相關的法律資料,因此無法對該法條進行釋義。
助產士公會分市縣公會及省公會,並得設全國公會聯合會於國民政府所在地。
助產士於執行正常分娩之接生時,得依需要施行灌腸、導尿、會陰縫合及給予產後子宮收縮劑等項。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為切合助產作業需要,對於助產士接生時所得為之必要行為,酌作修正,明定助產士得施行灌腸、導尿、會陰縫合及給予產後子宮收縮劑等項。
助產機構應將其開業執照、收費標準及其助產人員證書,揭示於明顯處。
立法理由本條為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助產士公會分市縣公會及省公會,並得設全國公會聯合會於國民政府所在地。
一、條次變更。 二、為切合助產作業需要,對於助產士接生時所得為之必要行為,酌作修正,明定助產士得施行灌腸、導尿、會陰縫合及給予產後子宮收縮劑等項。
本條為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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