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健康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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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各類學校應加強口腔健康、危害因子防制教育之推展及定期實施口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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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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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0920429 制定)
教育主管機關應加強學校口腔健康教育之推展。
立法理由為具體落實口腔衛生宣導及教育,明定教育主管機關應加強學校口腔健康教育之推展。
(1051223 修正)
各級各類學校應加強口腔健康、危害因子防制教育之推展及定期實施口腔檢查。
立法理由口腔健康及危害因子防制教育之推展及定期實施口腔檢查,應全面性落實,故修正為各級各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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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429 制定)
為具體落實口腔衛生宣導及教育,明定教育主管機關應加強學校口腔健康教育之推展。
(1051223 修正)
口腔健康及危害因子防制教育之推展及定期實施口腔檢查,應全面性落實,故修正為各級各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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