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條的法規目的,其立法目的在於防制菸害,維護國人身體健康。這是由於菸品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在於尼古丁及焦油含量,因此尼古丁及焦油含量之標示規定能否有效落實,在菸品管理上至為重要。根據法規目的,菸害防制法的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在市面上銷售的菸品,並且要求在菸品容器標示健康警語,標示尼古丁及焦油含量,並對促銷或廣告設有限制條款等相關規定。 範例參考資料:台灣法規資訊網 - 菸害防制法(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26)
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立法理由揭櫫本法之目的。
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立法理由未修正,維持原條文。
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揭櫫本法之目的。
未修正,維持原條文。
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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