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 20 條
快速跳轉
長照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
深度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20 條的具體內容及相關解釋。因此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 持有名詞
- 非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長期照顧服務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長照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
抱歉,我不知道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20 條的具體內容及相關解釋。因此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這一條看完了
整部長期照顧服務法的白話解析,訂閱後不限條數
原文與摘要永遠免費;深度解析季 990、年 2,690,七日內不問使用狀況,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