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2

快速跳轉
  1. 1.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二、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三、國家公園範圍內之農業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 四、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辦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使用。 五、農業用地作非農業使用性質之容許使用或臨時使用。
  2. 2.前項第一款各種使用地因變更使用,依法變更編定或維持為水利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者,仍應計入變更使用面積,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計收回饋金。後有再依法變更作非農業使用情形者,免重複計收。
  3. 3.第一項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屬山坡地範圍者,應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規定,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免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 2 條規定:「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