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登記證字號及有效期間。 二、肥料品目。 三、登記成分、性狀及包裝重量、容量。 四、肥料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名稱、地址及負責人。 五、肥料製造工廠(場)名稱及地址。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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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登記證字號及有效期間。 二、肥料品目。 三、登記成分、性狀及包裝重量、容量。 四、肥料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名稱、地址及負責人。 五、肥料製造工廠(場)名稱及地址。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事項。
立法理由一、肥料登記證為肥料管理之最基本文件,其應記載事項須明確規定,故予明定。 二、第六款所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事項,係指輸入肥料原名稱、產地、技術合作者名稱及其他成分等。
一、肥料登記證為肥料管理之最基本文件,其應記載事項須明確規定,故予明定。 二、第六款所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事項,係指輸入肥料原名稱、產地、技術合作者名稱及其他成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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