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 第 11 條(得限制或禁止草皮、樹根、草根之採掘)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得依森林所在地之狀況,指定一定處所及期間,限制或禁止草皮、樹根、草根之採取或採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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