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提供森林法第24條的釋義及相關範例。
林業合作社由主管部及地方主管官署監督之。 監督官署得隨時徵集關於合作事業之報告,檢查其事業與財產之狀況,及發布監督上必要之命令,或為必要之處分。
因利用水流搬運竹木時,得進入沿岸之土地,如致有損害,應賠償之。
保安林之管理經營,不論所有權屬,均以社會公益為目的。各種保安林,應分別依其特性合理經營、撫育、更新,並以擇伐為主。 保安林經營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保安林之經營目的及經營方法,並授權訂定保安林經營準則。
林業合作社由主管部及地方主管官署監督之。 監督官署得隨時徵集關於合作事業之報告,檢查其事業與財產之狀況,及發布監督上必要之命令,或為必要之處分。
因利用水流搬運竹木時,得進入沿岸之土地,如致有損害,應賠償之。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保安林之經營目的及經營方法,並授權訂定保安林經營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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