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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請問其他問題。
漁業獎勵規則,由農礦部定之。
漁業獎勵規則,由實業部定之。
漁業人間關於漁場之區域、漁業權與入漁權之範圍,或採捕、養殖等方法有爭執時,得申請該管主管機關調處。
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管理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售魚補給及外匯之管理,經濟部於五十七年七月間發布「臺灣地區遠洋漁船暨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茲為配合漁業發展及實際需要,經將該管理辦法修正為「臺灣地區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經營漁業辦法」,本條為其訂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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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本條有關國外基地之指定及管理事項業納入「遠洋漁業條例」規範,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漁業獎勵規則,由農礦部定之。
漁業獎勵規則,由實業部定之。
漁業人間關於漁場之區域、漁業權與入漁權之範圍,或採捕、養殖等方法有爭執時,得申請該管主管機關調處。
一、本條新增。 二、為管理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售魚補給及外匯之管理,經濟部於五十七年七月間發布「臺灣地區遠洋漁船暨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茲為配合漁業發展及實際需要,經將該管理辦法修正為「臺灣地區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經營漁業辦法」,本條為其訂定依據。
一、本條刪除。 二、本條有關國外基地之指定及管理事項業納入「遠洋漁業條例」規範,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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