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動物保護法6

快速跳轉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請問其他問題。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3

(0871013 制定)

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

立法理由除具正當理由外,任何人不得虐待、騷擾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以落實保護動物之目的。

(0900102 修正)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立法理由保護動物是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理由,是以不應只關愛有主動物,無主動物也應一併保障。以免落入動物保護法只保障飼主所有權,而枉顧動物生命尊嚴之嫌。

(1040123 修正)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立法理由刪除原條文中「惡意或無故」等字,以禁止任何人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 騷擾名詞
(0871013 制定)

除具正當理由外,任何人不得虐待、騷擾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以落實保護動物之目的。

(0900102 修正)

保護動物是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理由,是以不應只關愛有主動物,無主動物也應一併保障。以免落入動物保護法只保障飼主所有權,而枉顧動物生命尊嚴之嫌。

(1040123 修正)

刪除原條文中「惡意或無故」等字,以禁止任何人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動物保護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動物保護法第 6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動物保護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動物保護法第 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