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 12 條
- 1.要保人投保本保險後,得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期間,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交由承保保險人向主管機關申請保險費補助: 一、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 2.前項保險費補助,得於投保時併同申請。
- 3.申請保險費補助有文件不符或其他欠缺情形得補正者,承保保險人應通知要保人於七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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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在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12條中,規定了要保人投保後可向主管機關申請保險費補助的程序和文件要求。根據該法條,要保人需要提交保險單副本、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文件,並且在投保時可以同時申請保險費補助。此外,如果申請中涉及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有其他欠缺情形,承保保險人應通知要保人在七日內補正,否則主管機關將不予受理申請。 因為以上的資料和法律不相關,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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