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農會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農會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農畜產品加工、製造及第九款之農業生產資材加工、製造業務,得設立各類加工廠或製造廠。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農會法施行細則第 5 條,農會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農畜產品加工、製造及第九款之農業生產資材加工、製造業務,得設立各類加工廠或製造廠。這項法條的目的是讓農會得以進行農畜產品加工、製造和農業生產資材加工、製造業務,並可設立相應的加工廠或製造廠。例如,如果農會決定從事農畜產品的加工業務,根據這條法規,可以合法地在相關地區設立加工廠。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