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第 二 章 退休儲金專戶之提繳及請領
>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第 1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農民退休儲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為退休儲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
平均餘命
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按月定期發給。
前項農民退休儲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以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有不足者,由國庫補足之。
第一項所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依全國、
原住民
及身心障礙身分,分別擬訂,報請
主管機關
核定
。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退休儲金專戶之提繳及請領 §7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農民退休基金 §22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監督及經費 §27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附則 §31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