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全國獸醫師公會聯合會,應由省(院轄市)獸醫師公會七個以上之發起及全體過半數之同意組織之。
獸醫師公會之主管機關,為主管社會行政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主管目的事業機關之指揮、監督。
非獸醫診療機構,不得為診療廣告。 獸醫診療機構對其業務,不得登載散布虛偽之廣告。
立法理由一、增列第一項禁止非獸醫診療機構廣告。 二、原條文移列第二項,並配合第一項之增列,將「獸醫師」修正為「獸醫診療機構」。
全國獸醫師公會聯合會,應由省(院轄市)獸醫師公會七個以上之發起及全體過半數之同意組織之。
獸醫師公會之主管機關,為主管社會行政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主管目的事業機關之指揮、監督。
一、增列第一項禁止非獸醫診療機構廣告。 二、原條文移列第二項,並配合第一項之增列,將「獸醫師」修正為「獸醫診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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