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23

快速跳轉

會務工作人員服務滿一年者應予考,計分工作、學識、操行三項,以分數評定之,最高分數及評定標準如左: 一、工作五十分:各屬主管人員以其工作計畫及特殊事件完成情形並參酌工會會員對其所經管會務業務反應情形為準,如主管人員以其所擔任職務之特殊表現為準。 二、學識二十分:以關於國策、政府法令及一般業務上之常識與其進修情形為準。 三、操行三十分:以其思想是否純正,為人是否忠實是否守法及品德是否良好為準。 前項考核於年度終了時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名詞
  • 名詞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 23 條規定:「會務工作人員服務滿一年者應予考核,計分工作、學識、操行三項,以分數評定之,最高分數及評定標準如左…」(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