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31 條(坑道或隧道內工作時間之計算)
在坑道或隧道內工作之勞工,以入坑口時起至出坑口時止為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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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31 條規定,坑道或隧道內工作者,工作時間自入坑口起算至出坑口止。
Q · 坑道裡走路、等待、用餐的時間算工時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31 條,在坑道或隧道內工作之勞工,工作時間自入坑口時起算至出坑口時為止。坑道內的移動時間、等待時間、用餐休息時間,全部都計入工時,雇主不得扣除。這是勞基法針對地下作業環境特殊風險的特別保護規定,搭配第 32 條第 5 項坑內原則禁止延長工時,構成台灣地下工程勞工的雙重防線。
白話解讀
地底下的時間跟地面上不一樣。你從坑口走進去的那一刻起,到你走出來的那一刻為止,全部算工作時間。不是從你拿起工具開始算,不是從你到達作業面開始算,是從你踏進坑口那一步開始。這條只有短短一句話,卻解決了一個工地老闆最愛鑽的漏洞:「你在坑道裡走路又不是在工作,為什麼要算工時?」法律的回答是:在那種環境裡,從你進去到出來的每一分鐘,你的身體都暴露在風險中,你的自由都被限制住。走路、等待、喝水、移動設備,全部都是工作。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31 條為地下作業勞工工時計算之特別規定,明定坑道或隧道內工作者,其工作時間自入坑口起算至出坑口止,全程不分作業、移動或休息均納入工時計算。本條為勞基法第 30 條一般工時規定之延伸,與第 32 條第 5 項坑內延時禁止規定共同構成台灣地下作業勞工工時保護體系。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基法第 31 條坑道工時怎麼算?▾
從進入坑口那一刻起算到走出坑口為止,全程都算工時。坑道內的移動、等待、用餐、休息一律納入,無例外。
Q2隧道工人走進去半小時也算工時嗎?▾
算。本條刻意用「入坑口」而非「到達作業面」作為起算點,就是要把所有坑道內時間納入。
Q3坑道工時跟一般工時差在哪?▾
一般工時通常從實際操作開始算,午休不算工時;坑道工時從入坑到出坑全算,連休息都算。
Q4坑道內加班可以嗎?▾
原則不行。第 32 條第 5 項規定,坑內工作不得延長工時,例外要報主管機關核准。
Q5打卡機應該放哪裡?▾
應設置在坑口位置,這是法定的工時起算基準點。設在作業面會產生工時計算爭議。
Q6坑道工時被少算怎麼辦?▾
先蒐集入坑出坑打卡紀錄,向公司提出書面異議要求補發。公司不理可向勞工局申訴。
Q7工資爭議能追溯多久?▾
工資請求權時效 5 年(民法第 126 條),從每筆工資應給付日起算。
Q8坑道工時規定的法源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 31 條為主,搭配第 30 條工時上限、第 32 條延時限制、第 24 條加班費計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general | tunnel |
|---|---|---|
| 工時起算點 | 實際操作或進入作業區開始 | 入坑口時起算 |
| 坑道內走路時間 | 通勤不算工時 | 全部算工時 |
| 用餐休息 | 原則不算工時 | 全部算工時 |
| 延長工時 | 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延長 | 原則禁止延長(第 32 條第 5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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