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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勞動基準法 第 32 條

  1. 1.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2. 2.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3. 3.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依前項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4. 4.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5. 5.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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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加班上限:每日12小時、每月46小時,經勞資會議同意可放寬至54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Q · 公司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合法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加班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例外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可放寬至月54小時,但每三個月合計不得超過138小時。30人以上公司用此但書放寬時,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違反者依第79條罰鍰2萬至100萬元,按次處罰。

白話解讀

每一個曾經被要求「今天晚一點走」的上班族,都應該知道這條。它規定了三件事:第一,老闆不能單方面叫你加班,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第二,就算同意了,一天最多工作十二小時(含正常八小時加延長四小時),一個月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經過再次同意,可以放寬到月五十四小時,但每三個月不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第三,天災突發狀況另外處理,但事後必須補休。你可能覺得「我公司每個月都加班超過四十六小時」。沒錯,很多公司確實違法。但這不代表這條是廢紙。它是你追討加班費、檢舉違法、甚至在離職後回頭要錢的法律武器。你不知道它在,老闆最開心。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為延長工時(俗稱加班)的核心規範條文,建立三層管制結構:原則性管制(月46小時、日12小時)、例外放寬機制(經勞資合意可至月54小時、季138小時)、緊急情況例外(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得延長並事後補休),構成台灣勞工工時保護與企業彈性調度間平衡的法律框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什麼?

延長工時的核心管制條文,建立月46小時上限與例外放寬機制

Q2加班上限46小時可以放寬嗎?

可以。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放寬至月54小時,但季合計不得超138小時

Q330人以上公司加班放寬要報備查嗎?

要。30人以上公司用但書放寬到54小時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Q4天災颱風加班怎麼算?

屬第4項突發事件延長工時,24小時內通知工會或備查,事後須補休

Q5坑內勞工可以加班嗎?

原則不得延長。但監視為主或天災突發事件除外

Q6違反第32條會罰多少?

依第79條罰鍰2萬至100萬元,按次處罰

Q7勞資會議同意怎麼算合法?

必須符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法定程序,有合法選舉的代表參與並有正式會議紀錄

Q8加班費怎麼計算?

前2小時加給1/3、第3-4小時加給2/3(第24條),責任制除外但須在勞動部公告範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rows
一般加班 vs 但書放寬加班[ { "key": "月上限", "a": "46 小時(原則)", "b": "54 小時(但書)" }, { "key": "季上限", "a": "無明文(依月46×3=138推算)", "b": "138 小時(明文)" }, { "key": "勞資合意", "a": "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一次性)", "b": "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一次性)" }, { "key": "備查義務", "a": "無", "b": "30人以上公司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
一般加班 vs 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 { "key": "上限", "a": "受月46/54小時管制", "b": "不受月上限管制" }, { "key": "事前同意", "a": "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b": "不需事前同意,事中應變" }, { "key": "通知義務", "a": "無24小時通知義務", "b": "24小時內通知工會或報備查" }, { "key": "事後義務", "a": "依第24條給加班費", "b": "依第24條給加班費+事後補休"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基準法 第36条(三六協定)+ 第36条第6項(時間外労働の上限:月45時間・年360時間、特別条項月100時間未満・年720時間)
🇰🇷 韓國근로기준법 제53조(연장근로의 제한:주 12시간 한도)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41条(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 德國ArbZG § 3(werktäglich 8 Stunden, max. 10 Stunden)+ § 7(tarifvertragliche Abweichungen)
🇫🇷 法國Code du travail L3121-27 à L3121-39(durée légale 35h / heures supplémentaires contingent annuel)
🇺🇸 美國FLSA 29 U.S.C. § 207(overtime pay 1.5x after 40 hours/week,無工時絕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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