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1 條
- 1.為保障工作權之性別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 2.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除校園性騷擾事件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處理外,依本法規定處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條劃定性騷擾三法分流:工作場所性騷擾依本法,校園性騷擾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其餘社會場合依性騷擾防治法。
Q · 在公司被性騷擾,要走哪一部法?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條第2項,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原則上依本法處理,但若同時屬於校園性騷擾,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不屬職場也不屬校園的,才回到性騷擾防治法。三部法的申訴管道、雇主義務、賠償範圍、調查程序都不同,判斷事件落在哪一張地圖,決定你手上能用的武器。
白話解讀
大多數人看到「立法目的」條文就自動跳過,覺得這是國文課的廢話。但這條其實是整部法的「宣戰書」,它宣告了一件事:在職場性別問題上,國家不再保持中立。它還劃了一條全新的管轄線,決定了你遇到職場性騷擾時,到底要走哪一條救濟管道。校園性騷擾走性別平等教育法,工作場所走這部法,其他的走性騷擾防治法。這三條路的時效、舉證責任、雇主責任、賠償範圍完全不一樣。你以為性騷擾就是性騷擾?不,它在法律上分成三種,用錯法條等於自廢武功。這條第二項就是那個分岔路口的路標。
法律定性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條為本法之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條款:第一項宣示保障工作權性別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之精神;第二項明定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除校園性騷擾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外,一律依本法規定處理,據以劃分性騷擾三法的適用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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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公司被性騷擾,要走哪一部法?▾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條第2項,工作場所性騷擾原則依本法,雇主負防治、調查與連帶賠償義務;若同時屬校園性騷擾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其餘場合才依性騷擾防治法。
Q2立法目的條文有實際效力嗎?▾
有。第1條第2項是實質規範,直接決定事件適用哪部法、雇主有無防治與賠償義務,不是純口號。
Q3尾牙、出差被騷擾算職場嗎?▾
工作場所包含職務延伸場合,尾牙、出差、教育訓練、線上會議多可認定為工作場所,適用本法。
Q4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條在規範什麼?▾
宣示保障工作權性別平等的立法目的,並於第二項劃定性騷擾三法的適用界線。
Q5性騷擾三法差在哪?▾
性平工作法管職場(雇主責任最重)、性平教育法管校園(學校責任)、性騷擾防治法管其他場合(行為人為主)。
Q6什麼算工作場所性騷擾?▾
受僱者執行職務時遭受不受歡迎的性或性別言行,含尾牙、出差、教育訓練、線上會議等職務延伸場合。
Q7立法目的條款是什麼意思?▾
揭示法律規範意旨、作為解釋適用基準的首條規定,本條第2項更是具實質效力的分流規範。
Q8職場被性騷擾要怎麼申訴?▾
保留證據→向雇主申訴(雇主有調查義務)→不服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注意申訴時效。
Q9怎麼判斷自己走哪部法?▾
先看場域(職場/校園/其他)再看身分關係(僱傭/師生/平等公民),對應三法分流。
Q10走性平工作法能要求公司負什麼責任?▾
可要求雇主履行防治、受理調查、處置義務,並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雇主與行為人連帶)。
Q11怎麼證明是工作場所性騷擾?▾
蒐集對話紀錄、目擊證人、監視器、就醫或心理諮商紀錄,並證明行為與職務或工作環境的關聯。
Q12性平工作法 vs 性平教育法哪個適用?▾
同時屬校園性騷擾者依性平教育法,否則工作場所事件依性平工作法;師生兼僱傭時看行為發生場域與身分認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面向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性騷擾防治法 |
|---|---|---|---|
| 適用場域 | 工作場所 | 校園 | 其他社會場合 |
| 核心義務人 | 雇主 | 學校 | 行為人為主 |
| 雇主/機構責任 | 防治、調查、連帶賠償義務最重 | 學校調查與防治義務 | 著重行為人行政罰與刑責 |
| 賠償面向 | 可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含連帶) | 依該法與民法 | 行為人民事賠償+行政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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