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險人計算投保單位應繳納之保險費、滯納金總額以新臺幣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