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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就業保險法 第 37 條(罰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勞工違反本法規定不參加就業保險及辦理就業保險手續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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