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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提升雇主及工作者之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獎勵或補助辦法,鼓勵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辦理之。
  2. 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績效評及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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