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9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事業單位發生重大職災、違反特定罰則或發生職業病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罰鍰處分內容。
Q · 公司被罰之後,什麼情況下名字會被政府公開?
重大職災、違反第40至48條或發生職業病就會被公布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事業單位發生第37條第2項的重大職業災害、有第40條至第45條、第47條或第48條的違規情形,或發生職業病,主管機關就應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經處罰鍰者,連處分期日、違反條文與罰鍰金額一併公布。屬重大職災或前述違規的,還要加公布災害發生日期、地點與罹災人數。公布觸發點不限於死傷重大職災,職業病與多項行政違規同樣會上榜。
深度解讀
罰款會痛一陣子,但被政府點名上網公告,痛的是商譽,而且痛很久。這條就是職安法的「公布條款」:當事業單位發生重大職災、違反多項罰則規定,或出現職業病時,主管機關要公布它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若被處以罰鍰,連處分日期、違反哪一條、罰多少錢都要一起攤在陽光下。發生重大職災或多項違規的,還要再公布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和罹災人數。對外行人這只是一則新聞,對懂行的人這是一份會被客戶、投標對手、ESG 評比、甚至求職者反覆查閱的公開紀錄。罰鍰繳完就結束,但這份公告會留在網路上繼續發酵。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4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2 版
- 業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罰鍰名詞
- 期日名詞
- 第三十七條第二項條文
- 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或第四十八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37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0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1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2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3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4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5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7 條條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8 條條文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職業安全衛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