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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8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正;屆期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得撤銷廢止其認可,或定期停止其務之全部或一部: 一、驗證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第八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 二、監測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 三、醫療機構違反第二十條第四項及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 四、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規則。 五、訓練單位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規則。 六、顧問服務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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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職安法第 48 條規範驗證、監測、醫療、勞健服務、訓練、顧問六類認可機構違規罰則,最重得撤銷認可或勒令停業。

Q · 幫公司做環測、健檢、安全訓練的機構造假,會被怎樣?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8 條,驗證、監測、醫療、勞工健康服務、訓練、顧問六類認可機構,違反主管機關依各自授權條文(第8、12、20、22、32、36條)所定辦法時,先予警告或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認可,或定期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一部。

白話解讀

現代職場安全是一整條外包的服務鏈:幫機械做型式驗證的驗證機構、量測作業環境有害物質的監測機構、做特殊健檢的醫療機構、派護理師進廠的勞工健康服務機構、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訓練單位、提供顧問服務的顧問機構。你的健康與安全,很大一部分是靠這些「認可機構」把關。這條管的就是它們:違反主管機關依各自授權條文訂的辦法時,先給警告或罰六萬到三十萬,並可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或情節重大,認可直接被撤銷或廢止,或被勒令停業。簡單說,這條給了政府一把可以隨時收回這些機構執照的鑰匙,逼它們把品質維持在線上。

法律定性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8 條為認可機構罰則性規範,針對承擔職業安全衛生把關功能的六類認可機構(驗證、監測、醫療、勞工健康服務、訓練、顧問),於其違反主管機關所定辦法時,建立「警告/罰鍰加限期改正/撤銷認可或停業」的階梯式行政處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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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條一口氣管六種機構,它們有什麼共通點?

它們都是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承擔職業安全衛生把關功能的機構:驗證、監測、醫療、勞工健康服務、訓練、顧問。共通點是各自有一套主管機關訂的辦法或規則要遵守(分別對應第8、12、20、22、32、36條的授權),違反就走本條的警告到撤銷認可。

Q2如果幫我做健檢的機構被撤銷認可,我之前的健檢報告還有效嗎?

認可被撤銷不必然讓所有既有報告失效,但若你的報告正屬於被認定違規的範圍,效力就會受影響,可能需要重做。健檢報告又是日後職業病認定的重要依據,影響的不只是合規文件。

Q3認可機構違規會被罰多少?

先予警告或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得撤銷或廢止認可,或定期停止業務之全部或一部。

Q4職安法 48 條管哪些機構?

驗證、監測、醫療、勞工健康服務、訓練、顧問六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機構,各自有對應的授權辦法要遵守。

Q5認可機構罰則的處分有哪幾種?

警告、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限期改正、撤銷或廢止認可、定期停止業務,由輕到重。

Q6什麼叫撤銷或廢止認可?

主管機關收回機構的認可資格,使其喪失提供該項職安服務的法定地位,是最重的行政處分。

Q7六類機構的授權條文分別是哪些?

驗證第8條、監測第12條、醫療第20條、勞健服務第22條、訓練第32條、顧問第36條。

Q8怎麼檢舉違規的認可機構?

保全報告與紀錄 → 確認機構類型與違反的辦法款項 → 向勞動部職安署具體陳報事證。

Q9機構被撤銷認可後我該怎麼處理舊報告?

確認你的報告是否落在被認定違規的時間與項目範圍,必要時改委合格機構重做。

Q10限期改正的期限怎麼算?

由主管機關於處分時指定;行政罰裁處權時效原則為三年(行政罰法第27條)。

Q11怎麼判斷機構是不是真的違規?

比對其行為違反的是哪一款授權辦法,並檢視採樣方法、人員資格、儀器校正與作業紀錄。

Q12職安法 48 條 vs 47 條差在哪?

47 條罰的是代行檢查機構,48 條罰的是六類認可機構,罰鍰額度同為6至30萬,受託對象不同。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安全衛生法(登録機関に対する登録の取消し・業務停止命令)
🇰🇷 韓國산업안전보건법(지정·등록기관 지정취소 및 업무정지)
🇨🇳 中國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撤销)
🇩🇪 德國Arbeitsschutzgesetz / Produktsicherheitsgesetz(Rücknahme der Anerkennung zugelassener Stellen)
🇫🇷 法國Code du travail(retrait d'agrément des organismes de vérification, de mesurage et de formation)
🇺🇸 美國29 CFR 1910.7(OSHA withdrawal of Nationally Recognized Testing Laboratory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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