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建築物中熔融高熱物之處理設備,為避免引起水蒸汽爆炸,該建築物應有地板面不積水及可以防止雨水由屋頂、牆壁、窗戶等滲入之構造。
對於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0條,根據參考資料中提到的案例,雇主對於建築物中熔融高熱物之處理設備,應當避免引起水蒸汽爆炸,並要求建築物地板面不積水並且可以防止雨水由屋頂、牆壁、窗戶等滲入。這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的規定,要求雇主對於高熱物的處理設備應有適當的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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