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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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廢止使用之開口應予封閉,對暫不使用之開口應採取加蓋等設備,以防止勞工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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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5 條,雇主對廢止使用之開口應予封閉,對暫不使用之開口應採取加蓋等設備,以防止勞工墜落。這表示雇主在工作場所中對於暫時不使用或已經廢止使用的開口,應該採取適當的措施加以封閉或加蓋,以確保勞工不會因此墜落。在相關的案例中,可以舉出具體例子來說明這個法條的應用情況。
- 廢止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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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