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18

快速跳轉

前條第二項所定從事局部排氣裝置設計之專人員,其應具備之資格、訓練課程與時數、訓練單位,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這條法規是要求雇主在讓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必須確保作業場所有良好的通風設備,並隨時確認勞工的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以及有機溶劑的使用情形,必要時要採取必要的措施。 舉個例子,如果一家工廠需要使用有機溶劑來製造產品,那麼工廠的負責人就必須確保工廠內的通風設備良好,並且隨時確認工人的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以及有機溶劑的使用情形,如果發現有問題,就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例如增加通風設備、提供防護裝備等等,以確保工人的健康與安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 18 條規定:「前條第二項所定從事局部排氣裝置設計之專業人員,其應具備之資格、訓練課程與時數、訓練單位,依特定化…」(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