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 16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淬火或退火作業時,應設置局部排氣裝置及儲存浮渣之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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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這個法規是關於預防鉛中毒的。當雇主讓勞工進行淬火或退火的工作時,必須設置局部排氣裝置和儲存浮渣的容器,以防止鉛粉塵或其他有害物質對勞工造成傷害。 舉個例子,如果一家汽車零件工廠需要對零件進行淬火或退火的處理,根據這個法規,他們必須在工作場所設置局部排氣裝置和儲存浮渣的容器,以保護工人的健康。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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