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深度解讀
根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的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如果雇主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失,則不需要負責賠償。這表示雇主必須在勞工因工作受傷或生病時負擔相應的補償責任。並且要證明自己沒有過失,以免承擔上述責任。 舉例來說,如果一名勞工在工作時因職業災害受傷,造成了身體上的損害,根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雇主需要賠償勞工因此受到的損害。不過,如果雇主能夠證明自己在此事件中沒有過失,則不需負擔賠償責任。这样的情况下,勞工將無法從雇主那裡得到補償。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