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行檢查機構擬變更代行檢查業務時,應檢附擬增減之機械或設備種類、檢查類別、區域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不好意思,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本法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
代行檢查機構擬變更代行檢查業務時,應檢附擬增減之機械或設備種類、檢查類別、區域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代行檢查機構擬變更業務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本法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代行檢查機構擬變更業務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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