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之槽輪節圓直徑與通過該槽輪之捲揚用鋼索直徑之比值,以及捲揚機之捲胴節圓直徑與捲進該捲胴之鋼索直徑之比值,應在四十以上。但升降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與鋼索直徑之比值得在三十六以上: 一、捲揚用鋼索與通過該槽輪接觸長度在槽輪周長之四分之一以下者。 二、揚程在十三公尺以下者。 三、額定速率在每秒○.七五公尺以下者。 四、積載荷重在三百二十公斤以下者。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