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 第 21 條(促進就業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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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依就業與失業狀況相關調查資料,策訂人力供需調節措施,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運用及國民就業。
深度解讀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21條,政府應根據就業與失業狀況相關調查資料,策訂人力供需調節措施,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運用及國民就業。例如,根據勞委會的永續就業工程計畫,政府透過提供就業機會,達成了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運用及國民就業的目標。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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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