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就業服務法第82條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根據上述裁判書中的論述,施行細則是主管機關依法制定的法規性命令,用以補充法律的施行事項或就法律另作補充解釋。例如,裁判書中提到的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5項規定的修正增列,即是行政命令就申請許可的程序作補充規定的一個例子。因此,可以看出就業服務法第82條的施行細則是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定權限制定的法律補充規定。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九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九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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