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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7 條

  1. 1.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或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項目。
  2. 2.依前項規定公告之項目,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至第四類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應採網路傳輸方式為之。但有正當理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3. 3.雇主依前二項規定之方式申請者,申請文件書面原本,應自行保存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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