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1 項,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所需文件中,若是經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開具之證明文件,且可以由中央主管機關自網路查知的,雇主可以免除附上該文件。 2. 根據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2 項,免附文件的公告由中央主管機關來進行。 舉例:例如,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時,如需要提供的文件已經經政府機關開具,且中央主管機關可以透過網路查到相關資訊,則雇主就不需要再附上這些文件。這樣的規定是為了簡化申請程序,讓雇主可以更便利地申請聘僱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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