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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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15 條要求特殊性工業區開發者設置緩衝地帶與監測設施,中央主管機關須定期公布監測原始資料供民眾查證。
Q · 工業區旁邊的空氣品質,我有權利查到原始數據嗎?
可以,原始監測資料法律規定須公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15 條,石化、鋼鐵、火力發電等特殊性工業區的開發者,必須在區界四周設置緩衝地帶並設置空氣品質監測設施。第三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須定期公布監測申報狀況及其原始資料(raw data),而非僅摘要。這代表你家附近工業區的空氣品質,民眾有權調閱最原始的監測數據,作為買房查證、健康求償或環評抗爭的證據基礎。
深度解讀
你住在工業區附近嗎?或者你買的房子,地圖上看起來離工廠還有一段距離?這條法律藏著一個你可能從沒注意過的關鍵:所謂「特殊性工業區」(石化、鋼鐵、化工這類重污染區域)的開發者,法律強制他們必須在區界內設置「緩衝地帶」和「空氣品質監測設施」。重點不在「有沒有設」,而在第三項:中央主管機關必須「定期公布監測的原始資料(raw data)」。這是 2018 年修法時參採司改國是會議建議才加上去的。意思是:你家附近那座工業區的空氣到底有多髒,不是工廠自己說了算,也不是環保署摘要給你聽,是原始數據必須公開讓你自己看。買房前、抗爭時、健康受損求償時,這份原始資料就是你的證據庫。多數人不知道這個資料庫存在,更不知道自己有權利去調。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5 則
立法沿革 6 版
- 記錄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本條有 6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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