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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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5條規定,工廠的操作許可證、申報數據與突發事故應變計畫,須免費公開於環境部指定網站供民眾查詢。
Q · 我可以查到我家附近工廠的污染資料嗎?
可以,多數污染源資料法律強制免費上網公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5條第1項,公私場所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含空氣污染防制計畫與設施說明書)、燃料使用許可證、依法申報資料、環境工程技師與專責人員證號、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都必須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只有涉及國防機密、或經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的工商機密,才能例外不公開。第2項另規定主管機關得公開查核與處分的個別及統計資訊。原則公開、例外才保密,你不用申請、不用等回函就能查。
深度解讀
那間離你家三條街的工廠,每天排放什麼、依照什麼標準操作、誰是負責的環境工程技師,這些不是商業機密,是法律強制公開的資料。35條規定:公私場所拿到的污染防制許可證、燃料使用許可證、申報數據、突發事故應變計畫,全部要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網站,除非涉及國防機密或廠商申請工商機密保護獲准。多數人不去查,因為從沒被告訴可以查。對住在工業區附近、買房前想確認空氣品質、或跟廠商抗爭的人來說,這條法律把麥克風從廠商手裡拿到你手裡。第二項更狠:主管機關的查核紀錄和裁罰結果,也能公開。你不用相信廠商說的話,直接看政府公布的數據。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4 則
立法沿革 4 版
本條有 3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本條有 4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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