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輸入或輸出限制規定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鍵將「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52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