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管理條例 第 1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檢驗測定機構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給之許可證後,始得辦理本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 前項檢驗測定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設施、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核(換)發、撤銷、廢止、停業、復業、查核、評鑑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飲用水水源水質、飲用水水質及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之檢測方式及品質管制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飲用水管理條例 第12-1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