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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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根據「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辦法」第一條,本辦法是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規定所訂定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事業應採行水污染防治措施,並且明確了措施的適用對象、範圍、條件、必備設施、操作、監測、記錄等事項,並由相關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事業主管機關定之。一個相關範例是,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違反相關管理辦法的事業應受罰,並且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依法進行處罰。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水污染防治法法規
- 第十八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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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