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處理標準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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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辦理變更時,應填具土壤處理許可證申請表,並檢附與變更有關之文件,送地方主管機關審查。
- 2.前項申請涉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者,應檢附該功能測試合格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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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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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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