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第 15 條
快速跳轉
事業申請審查或變更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者,得與本法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規定之申請併同提出,審查費以單項最高金額收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案例。
- 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