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 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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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廢棄物清理法第 61 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按日連續處罰的起算、暫停、停止與改善查驗規則,罰額由母法定之。
Q · 按日連續處罰要罰到哪天才停?
罰到主管機關查驗認定改善完成那天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61 條授權訂定的執行準則,按日連續處罰的停止點是「主管機關查驗認定改善完成之日」,不是業者自己認為改好的那天。改善完成到官方查驗確認之間的空檔,計數器仍在跑。本條只授權起算日、暫停日、停止日、查驗四個技術環節,罰額與要件仍在母法(第 51、53 條)。
深度解讀
罰單上的數字是死的,按日連續處罰是活的。它的恐怖在於你看到處分書當下感覺金額還好(例如一天 6 萬元),但每多拖一天就疊上一筆,一個月就是 180 萬。這條本身只說一句話:「按日連續處罰的起算日、暫停日、停止日、改善完成認定查驗,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表面上是技術授權,實質上把「你會被罰幾天」這個關鍵問題全部丟給子法(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決定。多數業者拿到這種處分書都急著繳第一筆,沒注意到子法裡藏著一個關鍵字:「改善完成認定查驗」。意思是你以為改善完了,但主管機關還沒派員查驗確認的這段空檔,計數器依然在跑。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2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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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