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7 分鐘7 分鐘7 分

廢棄物清理法 第 60 條

快速跳轉

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三條所稱情節重大,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違反本法同一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者。 二、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者。 三、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者。 四、申請及申報文件虛偽不實者。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廢清法第60條情節重大有五款:同一規定一年內二次限改再犯、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申報文件不實、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

Q · 廢清法的「情節重大」到底怎麼認定?

符合五款情形之一即構成,最常見是同一違規一年內二次限改後再犯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60條,情節重大指五款情形之一:一、違反同一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二、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三、嚴重污染環境;四、申請及申報文件虛偽不實;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一旦被認定,立即適用第51條第3項加重刑責或第53條撤銷處理機構許可。

深度解讀

你的工廠或店面收到第一張環保罰單,金額不算嚇人,會計繳了,你嘆口氣就忘了。問題是你不知道:環保署在你身上掛了一個隱形的計數器。同一個違規行為,一年內再被開第二次限期改善而你還沒徹底解決,第三次來的時候你拿到的不是罰單,是吊銷許可的公文。這條的五款情節重大條件,每一款都有對應的死刑判決:第51條第3項加重刑責,第53條撤銷處理機構許可。最毒的是第一款,因為它把「習慣性違規」變成法定危險信號;第五款是「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的兜底條款,讓主管機關有彈性把你沒想到的事情塞進來。多數業主以為環保罰款是經營成本,這條告訴你錯了,它是淘汰賽的入場券。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廢棄物清理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廢棄物清理法第 60 條規定:「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三條所稱情節重大,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違反本法同一規定,一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廢棄物清理法第 6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廢棄物清理法第 6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